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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赠与合同是从合同吗?赠与合同是什么意思?
释义
    本文介绍了赠与合同和从合同的概念及其特点。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从合同是指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合同,例如保证合同相对于主债务合同而言为从合同。从合同具有从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
    法律分析
    一、赠与合同是否属于从合同?
    不是,主从合同的划分关键在于是否相互依存。不依赖于其他合同而独立存在的即是主合同,而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成立的则是从合同。例如,借款合同与保证合同即为主从合同关系。而赠与合同时可以独立存在的,故不是从合同。
    二、什么是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三、什么是从合同
    从合同: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随借贷合同而设立的抵押、质押担保合同)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所谓从合同,就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为存在前提的合同,例如,保证合同相对于主债务合同而言为从合同。由于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
    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从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
    这种从属性主要表现如下:
    1、成立的从属性:从合同的成立以主合同的成立为前提。
    2、消灭的从属性:主合同消灭,从合同当然消灭。
    3、处分的从属性:当事人对主合同的处分,如无特别规定其效力及于从合同。
    结语
    赠与合同可以独立存在,故不是从合同;从合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具有从属性,如保证合同为从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从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合同,例如保证合同相对于主债务合同而言为从合同。从合同具有从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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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3: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