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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雇佣竞争对手离职的管理者吗
释义
    可以雇佣竞争对手离职的管理者,但该管理者与前单位竞业禁止协议有效的,不可以雇佣。竞业协议时效一般为二年,超过二年则不构成违反竞业禁止协议;如约定离职后二年内不在其他机构从事同类业务,但并未禁止到同类机构从事其他业务,同样不构成违约,可以雇佣。
    一、多长时间离职的不算违约金
    一般是二年。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只有这两种情况下,劳动者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服务期约定的,如果劳动者违反约定的话就要支付违约金;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竞业限制条款的,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就要支付违约金。而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所以,一般离职2年不算违约金。
    二、竞业限制期是有多久
    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二年。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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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4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