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间是多久 |
释义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决定书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交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决定。 一、闯红灯出车祸怎么划分责任 一、闯红灯出车祸责任划分需在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来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二、无法查明交通事故原因,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完毕后,应当制作责任认定书,并按规定宣布和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应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 二、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核程序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审查程序如下: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审查申请; 2、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当事人书面审查申请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自受理审查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审查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结论; 4、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责任划分不公平,或者调查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5、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场公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未到场的,应当以其他法定形式向当事人发送审查结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侦办情况的,除依法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并做好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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