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呼伦贝尔护照换发、加注的条件 |
释义 | 根据《护照法规定,2007年1月1日前签发的护照在有效期内仍然可以继续使用。2007年1月1日后护照不再办理延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换发新护照。①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②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签发签证要求的。护照变更加注申请:①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②相貌发生较大变化,需要作近期照片加注的;③需在新护照上加 法律分析 根据《护照法规定,2007年1月1日前签发的护照在有效期内仍然可以继续使用。2007年1月1日后护照不再办理延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换发新护照。 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签发签证要求的。 护照变更加注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普通护照加注: 1、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2、相貌发生较大变化,需要作近期照片加注的; 3、需在新护照上加注曾持护照信息。 办理护照变更加注的申请人除提交与首次申请护照相同的材料外,还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拓展延伸 护照是出国旅行和进行国际交流的重要证件,而护照的换发和加注是护照管理中常见的事项。根据我国《护照法》的规定,护照换发需要提供原护照、近期彩色证件照片、本人签名和原护照签发机关开具的证明。而护照加注则需要提供本人签名、近期彩色证件照片和原护照签发机关开具的证明。此外,对于具有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的公民,还需提供本人有效护照号码和签发机关开具的加注申请表。因此,在办理护照换发和加注时,应当携带以上规定的材料,以确保办理流程的顺利进行。 结语 根据《护照法规定,2007年1月1日前签发的护照在有效期内仍然可以继续使用。2007年1月1日后护照不再办理延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换发新护照。同时,根据护照变更加注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普通护照加注。办理护照变更加注的申请人除提交与首次申请护照相同的材料外,还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七条 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 普通护照的具体签发办法,由公安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可以依法扣押案件当事人的护照。 案件当事人拒不交出护照的,前款规定的国家机关可以提请护照签发机关宣布案件当事人的护照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十六条 护照持有人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者护照遗失、被盗等情形,由护照签发机关宣布该护照作废。 伪造、变造、骗取或者被签发机关宣布作废的护照无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