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合伙人退伙的情形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退伙一般分为自愿退伙、法定退伙两大类,具体如下:一、自愿退伙:合伙协议约定了退伙事由的出现;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等。二、法定退伙:除名退伙:未履行出资义务等。当然退伙: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八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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