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有产权如何把产权转给另外一方 |
释义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共有产权转移需要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请,需要的材料有: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等。 一、房子过户一定要户口吗 办理房产证过户时是需要户口本的。房产过户需要准备资料有:(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产权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产权过户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三、原房产证丢失可以过户吗 若是房产证丢失了,房子是不可以进行过户的。房产过户的必备证件: 1、房产证。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3、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合法的身份证明。 4、有关机关的决定书。 5、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条处分共有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请,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不动产份额,应当与受让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不动产申请登记,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因下列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一)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的;(二)以不动产作价出资(入股)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合并、分立等原因致使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四)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五)继承、受遗赠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六)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七)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八)因主债权转移引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的;(九)因需役地不动产权利转移引起地役权转移的;(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转移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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