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司法局是地方司法行政机关,主管民间矛盾纠纷排查、普法宣传教育、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帮助安置工作、法律服务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协助抓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等,基层股是司法局的一个股级部门,主管并指导各乡镇司法所的上述具体业务工作,主要是政策法律咨询和司法局布置的工作。还领导律师。 司法系统是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派生出来的,受到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和监督。 司法局不是司法系统,是行政机关,但没有执法权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