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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视居住期间违法行为一般有哪些
释义
    监视居住期间一般违法行为有以下几点:
    (1)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
    (2)以暴力、威胁方法干扰证人作证的;
    (3)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
    (4)在监视居住期间又进行犯罪活动的;
    (5)实施其他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一、提前批捕适用于哪些情况?
    对犯罪嫌疑人提前批捕的适用情况包括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等。
    二、进行批捕和抓捕需要哪些条件
    批捕要具备以下条件: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三、逮捕后不诉是不是错捕
    不一定,看具体情形。错误逮捕的情形主要有:1.对根本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仅存在轻微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人,予以逮捕的;2.逮捕后经讯问发现捕错了人或者不应逮捕,但却拒绝释放或者延期释放的;3.逮捕前认为存在犯罪事实,逮捕后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相反,如果作出逮捕决定时并没有查清犯罪事实,在逮捕后查清有罪的,不认为是错误逮捕,不发生国家赔偿问题。因为这种逮捕毕竟是应当施加于被告人的,被告人并未因此受到损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有逮捕必要”:(1)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的;(2)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3)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4)可能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5)可能有碍其他案件侦查的;(6)其他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对有组织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以及可能有碍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应予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才能对其逮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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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7:4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