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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共有房产一方设立居住权
释义
法律主观:
房屋所有人可以为他人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可以依合同取得居住权或者直接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居住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6868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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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6/7 7:5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