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孩子上学办孩子或父母一方的居住证即可。居住证办理流程: 1、受理单位当场审核办证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当场受理。材料不符合要求,退回材料,并书面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 2、将办证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录入信息系统,查询是否在区内首次办证。首次办证的免费,非首次办证的按规定收取每证20元工本费; 3、合成人像和个人化信息,经逐级审核后上传制证信息到区公安厅制证中心安排制证; 4、出具受理回执。 居住证办理所需材料为: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 2、租赁合同(需要有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信息)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已购买房屋证明、房产证;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单位用工证明包括法人的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