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人申请撤回房屋登记要满足什么条件 |
释义 | 按照《房屋登记办法》等相关规定,申请人申请撤回房屋登记,应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撤回登记应由双方当事人共同书面提出,并签字按手印确认。 因为房屋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所以,撤回登记也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既依规又可避免当事人其中一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收回登记申请; 二是应当在房屋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提出该申请。 申请人申请撤回房屋登记需提交什么资料 申请人申请撤回申请的,应当由原申请人向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1、撤回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原登记申请的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撤回申请,其中需要明确表示撤回申请的意思,但无需陈述撤回申请的理由。 在共同申请场合,应当由双方共同向登记机构出具撤回申请请求书;在代理申请场合,应当由代理人向登记机构出具申请人撤回申请的授权文书。 如果撤回申请的表示不符合上述形式要求,视为申请没有撤回,登记机构仍然可以完成登记。 当事人提出房屋登记申请后是否可以撤回申请 当事人向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以后,由于某种原因,申请人提出要求撤回登记申请, 只要登记机构尚未将申请的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就可以撤回。 因为登记事项一经记载于登记簿,就已经完成物权公示,登记机构未经合法程序不能再对登记簿的记载进行更改。 申请房屋登记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吗 申请房屋登记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情形如下: 1、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2、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3、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等等。 房屋宅基地申请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单方申请房屋登记的情形 单方申请房屋登记的情形如下: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四)有变更登记情形的; (五)房屋灭失; (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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