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哺乳期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 |
释义 | 哺乳期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问题。离婚时,哺乳期内子女一般随母方,但母方有特殊情况或不具备抚养条件时,可随父方。父母双方对子女仍有抚养义务。不满两岁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满两岁的需通过协议或法院判决决定。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工资低者按人均收入计算,额外支出由双方分担。离婚请求需符合法院受理条件。 法律分析 一、哺乳期离婚子女抚养权归谁 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哺乳期离婚抚养费多少钱? 哺乳期离婚抚养费一般是月收入20%至30%,工资低于当地平均收入的按人均收入算,其它额外支出由两人分担。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自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但女方不同意离婚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是女方先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否则,男方在孩子哺乳期提出离婚,法院不予以受理。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不因此消除,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哺乳期内,一般子女随母方生活,但在特殊情况下,父方也有权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如母方患有严重疾病、不具备抚养条件或违法犯罪等。对于抚养费的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具体数额和期限可由双方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将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作出判决。在提出离婚申请时,需要考虑到子女的哺乳期,法院可能不会受理男方在此期间的离婚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