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专票的开具方式为:进入防伪税控系的发票管理界面,点击发票填开;确认发票号码;进入“发票填开”界面,填写购货方信息;选择金额含税与否,点击“清单”按钮,进入“清单填开”界面;填写货物或劳务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及税收分类编码等信息;检查确认所有信息,点击“完成”返回“发票填开”界面;打印发票;在“已开发票查询”界面,查询刚刚已开的发票,点击“清单”按钮,打印增值税发票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出购票申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关证明,以及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 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