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的复印件; 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者证明; 3、自己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开证明的人要在证明上签名再盖章; 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 开无犯罪证明流程如下: 1、先携带身份证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开证明并盖章; 2、然后前往当地派出所; 3、再由派出所查询犯罪人员信息库等系统; 4、最后在无犯罪证明上出具意见,并签字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第二十九条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