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出现借条丢了或者借款时就没有借条的情况,应当及时的收集以下的证据。 第1是、物证。比如借款的信息、聊天的记录等,如果有银行转账凭证的,也可以一并收集整理作为证据来使用。 第2是、证人证言。如果双方确定借款关系时,有独立的第三人在场的话,那么可以请第三人作为人证,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 第3是、视听资料。还可以进行录音收集证据,若对方亲口承认有这个借款的话,也可以把这个录音作为证据来使用。 第4是、找债务人签订还款协议,发现借条遗失后,债权人可以联系债务人,以为顺利履行借款合同等为理由,要求对方签订还款协议。一旦签订了还款协议,那么也可以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 一、口头借钱不承认怎么办 口头借钱不承认的,债权人可以通过提供下列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证明了借款事实存在后即可向债务人主张债务: 一、如果借款是有第三人在场的,可以让第三人出具证人证言。 二、如果借款时有录音、录像资料的,可以提供录音、录像资料,不过要提供原始载体,而且这些资料要是未经过剪辑的。 三、还可以提供一些交易往来凭证、债务人的陈述。 二、借条只有照片能起诉么? 只有借条照片没有原件的借条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还应当找相关证据证明,能够证明借款的银行付款凭证、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借条是书证,应当提供原件。借条复印件、借条的照片均非原件,其证据的真实性极弱,不易被法院采信。还要通过佐证的方式来形成证据链,比如银行转款记录,借款时或催款的短信及通话录音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