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代位权管辖权的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代位权管辖权是债权人的权利,其具体内容为:债权人的代位权之诉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支付令在哪一方法院发起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是针对债务人所提起的,即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1、如果债务人是公民,则由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如果债务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应当由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3、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4、对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诉讼的,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5、没有注册登记的,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所有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诉讼离婚要去哪些法院起诉 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应当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住所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外情况下,原告住所地也有管辖权,例如:被告不在中国境内,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等。如果涉外婚姻等,中国法院有管辖权。 三、离婚诉讼法院管辖力有哪些 离婚诉讼法院的管辖权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在规定和实施其权利和义务以及在管理自然人和法人的行为等方面的法律权力。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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