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次侦查已过,证据不足,为何检察院也会起诉?? |
释义 | 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检察院若认为案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可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可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必需证据,对非法证据收集情况要求说明。检察院可自行侦查或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最多两次。补充侦查完毕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若二次补充侦查后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分析 检察院将案件 第二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如果认为案件还是证据不足的,如果不符合法定起诉的条件,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 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拓展延伸 检察院为何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仍然决定起诉? 在法律程序中,检察院决定是否起诉并不仅仅取决于证据的数量,还包括证据的质量、证据链的完整性以及案件的公共利益等因素。尽管二次侦查已经过了且证据不足,但检察院可能认为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起诉,或者存在其他相关因素需要考虑。例如,可能存在关键证据尚未获得,需要通过起诉来进一步调查或收集证据。此外,检察院也可能考虑到社会公众的期待和对案件的关注,以维护法律的公信力和社会秩序。因此,尽管证据不足,检察院仍然决定起诉可能是出于法律职责和公共利益的考量。 结语 在法律程序中,检察院决定是否起诉并不仅仅取决于证据的数量,还包括证据的质量、证据链的完整性以及案件的公共利益等因素。尽管二次侦查已经过了且证据不足,但检察院可能认为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起诉,或者存在其他相关因素需要考虑。因此,尽管证据不足,检察院仍然决定起诉可能是出于法律职责和公共利益的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八十一条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 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 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适用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一节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适用本章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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