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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电瓶车撞人全责吗?
释义
    电瓶车未打转向灯导致后车摔倒,一般电瓶车负主要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行为和过错确定责任。若一方过错导致事故,承担全部责任;若多方过错,根据行为和过错程度分别承担责任;若各方无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无责任。若一方故意造成事故,他方无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决定最终责任。
    法律分析
    电瓶车转弯没打转向灯导致后车摔倒的,一般是电瓶车的责任。因为转向未打转向灯存在一定程度的过错,最终责任认定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拓展延伸
    电动车与行人碰撞责任归属的法律解析
    在电动车与行人碰撞中,责任归属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电动车与行人碰撞的责任主要由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电动车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超速行驶或者未保持安全距离,导致碰撞发生,那么电动车驾驶员将承担主要责任。而如果行人在过马路时未按交通信号灯行驶或者突然闯入道路,行人将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然而,具体责任的划分还需考虑其他因素,如双方的过失程度、交通环境等。因此,在具体案例中,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责任归属。
    结语
    电动车转弯未打转向灯导致后车摔倒,一般应认定电动车承担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当事人行为及过错严重程度确定责任。若一方过错导致事故,承担全部责任;若多方过错,根据行为及过错程度分别承担主要、同等或次要责任;若各方无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无责任。在电动车与行人碰撞中,责任归属需考虑具体情况,如违规行驶、保持安全距离等。综合各因素来确定责任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七十四条 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二)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第四章 灭火救援 第四十七条 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收费公路、桥梁免收车辆通行费。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消防艇迅速通行。
    赶赴火灾现场或者应急救援现场的消防人员和调集的消防装备、物资,需要铁路、水路或者航空运输的,有关单位应当优先运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第六章 国防交通保障 第四十四条 重点交通目标的管理单位和预定承担保障任务的单位,在重点交通目标受到破坏威胁时,应当立即启动保障预案,做好相应准备;在重点交通目标遭受破坏时,应当按照任务分工,迅速组织实施工程加固和抢修、抢建,尽快恢复交通。
    与国防运输有关的其他交通工程设施遭到破坏的,其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按照管理关系向上级报告,同时组织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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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3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