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副高取暖费发放标? |
释义 | 山东省副高级职称取暖费的标准为: 1、每位副高级职称在岗期间每月取暖费标准为100元。 2、副高级职称在岗期间,每月有5天以上不在岗,每月取暖费减半,按50元支付。 3、副高级职称未在岗期间,每月取暖费按20元支付。 4、副高级职称未在岗期间,每月有5天以上在岗,每月取暖费按50元支付。 山东取暖费发放标准是怎样? 山东省取暖费发放标准为已经参加了保险的离休人员,按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标准进行发放,发放的标准是三千一百六十一元人民币。已经参加了社保的退休及退职职工,按照2010年人民政府对于取暖费制定的标准进行发放,是三千一百六十一元。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并且一次性缴费之后按照每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员,按照两千一百八十四元的标准进行发放。 很多人都很关心,每个省份的取暖费发放标准是多少,取暖补贴各个省份的执行标准是不一的,像山东、河北、河南、山西、陕西、新疆、宁夏、青海等很多地区,都将退休职工的取暖补贴待遇纳入到了养老保险基金中发放。但是各地的标准,具体考虑当地的供暖情况自行确定。 山东省取暖费发放标准为已经参加了保险的离休人员,按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标准进行发放,发放的标准是三千一百六十一元人民币。已经参加了社保的退休及退职职工,按照2010年人民政府对于取暖费制定的标准进行发放,是三千一百六十一元。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并且一次性缴费之后按照每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员,按照两千一百八十四元的标准进行发放。 在职人员取暖补贴标准为2020年10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对应秦皇岛市市直机关同职务等级的津贴补贴三项之和;离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为2020年10月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前职务对应秦皇岛市市直机关同职务等级的津贴补贴两项之和。 法律依据: 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的通知》第六条 职工住宅取暖费发放标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按不同级别职工应享受的住房面积标准和呼和浩特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呼市联合供热价格的通知》(呼价工字[1998]第241号),规定居民住宅供热价格2.55元/平方米每月,其中职工个人应负担部分0.32元/平方米每月,其余部分由职工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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