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应该怎么办理2023 |
释义 | 成都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办理分为单位办理和个人办理两种情况。单位办理需要缴存单位携带公章、法人印鉴章到办卡银行网点签订《联名卡批量发卡合作协议》三份,并加盖公章。然后需要缴存单位提供《发卡单位职工缴存信息修改确认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符合发卡条件的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办理需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无需再通过单位,即可以个人名义去银行直接申领具有借记卡功能的住房公积 法律分析 成都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办理,一般是公司统一到办卡银行网点进行办理,个人也可以前往办理。 二、单位办理 1、缴存单位携带公章、法人印鉴章到办卡银行网点签订《联名卡批量发卡合作协议》三份;只能携带公章的缴存单位,须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面下载批量办理联名卡业务委托书,被授权人可以在协议上面签字确认;对于不能携带公章及法人章的缴存单位,可在相对应的办卡银行网点领取《联名卡批量发卡合作协议》。 2、《发卡单位职工缴存信息修改确认书》一份,加盖公章; 3、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收集符合发卡条件的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每人一份,如为新一代身份证请务必在一页纸上复印身份证件正面和反面,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发卡条件的职工为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且只有一个账户,缴存状态为正常的职工。 5、向发卡银行提供修改完毕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信息核对表》电子文档一份、纸质文档两份(请在每页纸质文档上加盖单位公章)。 三、个人办理 从2013年3月25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无需再通过单位,即可以个人名义去银行直接申领具有借记卡功能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需要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行经办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分行具体办理制卡和发卡手续。 拓展延伸 联名卡申请流程是公司、单位、个人分别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的问题。根据我国《银行卡管理办法》的规定,联名卡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在同一银行卡上签名而形成的银行卡。在申请联名卡时,公司、单位、个人需要准备的材料可能因地区和银行要求而有所不同。但通常来说,公司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证明其法律地位的材料;单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证明其法律地位的材料;个人需要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证明其个人身份的材料。 在联名卡申请过程中,各相关方需要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如果材料存在错误或不完整的情况,可能会导致联名卡申请被拒绝或者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因此,在联名卡申请过程中,各相关方应当仔细阅读银行卡管理办法,了解各自需要准备的材料,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的材料。 结语 成都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办理,一般是公司统一到办卡银行网点进行办理,个人也可以前往办理。单位办理时需要携带公章、法人印鉴章和《发卡单位职工缴存信息修改确认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而个人办理时则需要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即可。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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