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哪些情况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撤消已经注册的商标 |
| 释义 | 法律分析:以下情况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撤销已经注册的商标: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质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4、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一、商标法的权利有什么内容 商标法的权利内容: 1、商标专用权:指商标所有人在经批准的商品上使用经批准注册的商标,取得合法利益的权利; 2、商标许可使用权:是指商标权人依法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3、商标转让权:指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4、商标续展权:指商标权保护期届满,商标权人有权依法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 5、商标禁用权:指商标注册人享有的禁止他人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的商标的权利。 二、商标使用时应注意什么? 商标使用要注意:1.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2.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3.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 三、商标使用不当一般有哪些情况 商标使用不当主要包括如下情形: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自行改变注册人名字、地址等事项的情形;2、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或者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情形;3、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情形;4、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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