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沭阳县扎下镇油菜花旅游基地,设施提升工程,工程地点:沭阳县扎下镇明庄村(王庄)沂河淌,中 标 价:2315404.08元,工 期:25日历天。景区停车场、观景平台、旅游厕所、游客服务中心、农家乐等服务功能区域都在合理规划中,将实现景区能游、能玩、能吃、能住,来提高旅游综合服务水平。景区还将规划实施道路安防、绿化、停车服务区、骑行步道、交通标识标牌等,满足游客自驾、自助、体验等消费需求。扎下镇、耿圩镇、沭城街道等单位互相配合,积极做好沂河淌油菜花基地前期打造工作。在沂河淌245省道以东,新长铁路以西区域试点种植油菜花,目前4300亩油菜长势良好,为沂河淌添上一片新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