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子女抚养关系的问题 |
释义 | 继子女抚养关系的问题的规定如下:继父母子女间应平等相待,不得虐待或歧视,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双方享有父母子女间的各种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无法定的权利义务,仅是直系姻亲关系。 一、拟制血亲关系怎么断绝 拟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通常情况下可以人为解除。 拟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即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 (一)收养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 《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所以养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可以解除的。 (二)再婚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 没有抚养教育关系 对于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双方为姻亲关系,不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之间的婚姻关系因生父或生母一方死亡而终止,或双方离婚时,这种属于姻亲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也就随之解除。 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 《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继子女未成年,为维护子女的利益,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一般不得解除。 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已长大成人,为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继子女应负担赡养继父或继母的义务,继父母子女关系一般不得解除。但如果,继父母子女关系恶化的,继父母提出解除的可以解除。 二、对后妈有没有赡养义务 看情况而定。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 所以,受继父母抚养教育长大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继父母子女之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的关系。 也就是受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形成照顾、抚养、教育等继子女应赡养继父母,如果没有尽到这个义务,可以不赡养。 三、我死后我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继子女是否可以继承继父母的财产,取决于双方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 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也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有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认定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抚养关系: (1)生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属未成年人。 (2)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 (3)抚养事实持续时间足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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