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违法。买卖物品只要物品不是违禁品或限制销售品,只要手续齐全,是允许个人销售的。当然卖出口转内销的物品,如果购买渠道正常,营业执照里如果允许买卖这些出口转内销的物品,完全可以正常销售,不存在违法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减免税申请人将进口减免税货物转让给进口同一货物享受同等减免税优惠待遇的其他单位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减免税货物结转手续: (一)减免税货物的转出申请人持有关单证向转出地主管海关提出申请,转出地主管海关审核同意后,通知转入地主管海关。 (二)减免税货物的转入申请人向转入地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转入地主管海关审核无误后签发《征免税证明》。 (三)转出、转入减免税货物的申请人应当分别向各自的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货物的出口、进口报关手续。转出地主管海关办理转出减免税货物的解除监管手续。结转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年限应当连续计算。转入地主管海关在剩余监管年限内对结转减免税货物继续实施后续监管。 转入地海关和转出地海关为同一海关的,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