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有效期是多少天 |
释义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在360天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确认平台,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同时,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也需在开具之日起360天内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然而,对于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照原通知执行。 法律分析 360天。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3、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 拓展延伸 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如何影响企业的财务管理? 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是企业财务管理中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抵扣期限是指企业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后,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将相关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以减少纳税负担。抵扣期限的长短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现金流和财务状况。如果抵扣期限较短,企业需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抵扣操作,否则将无法享受相应的税务优惠。这可能对企业的现金流造成压力,尤其是在大额发票抵扣时。因此,企业需要合理规划抵扣期限,确保及时抵扣,并与供应商保持良好的沟通,以避免错过抵扣机会,保持良好的财务管理和税务合规。 结语 360天的抵扣期限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考量。抵扣期限的长短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和财务状况。合理规划抵扣期限、及时抵扣,并与供应商保持良好沟通,是确保享受税务优惠、保持良好财务管理和税务合规的关键。企业应认真遵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规定,确保在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按规定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这样能够减轻纳税负担,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一百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八条所称利息,应当按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计算。 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和本条例的规定提供有关资料的,可以只按前款规定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一百一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合理方法,包括: (一)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是指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往来的价格进行定价的方法; (二)再销售价格法,是指按照从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方的价格,减除相同或者类似业务的销售毛利进行定价的方法; (三)成本加成法,是指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进行定价的方法; (四)交易净利润法,是指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往来取得的净利润水平确定利润的方法; (五)利润分割法,是指将企业与其关联方的合并利润或者亏损在各方之间采用合理标准进行分配的方法; (六)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一百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当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 前款规定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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