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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赠送面积不写入合同怎么办
释义
    赠送面积不写入合同你可以坚持要求对方将赠送的面积写入合同,如果不写入合同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将赠送面积写入合同。合同中- -般需要写入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内容。
    一、购房合同中基本条款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认购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认购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认购协议是指房买卖的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双方就具体房地产进行交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签订的认购协议中,有商品房销售的基本要素,如当事人的名称或名称、商品房的基本状况、房屋总价、付款方式等,则应是一种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样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三、内地新型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四)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五)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六)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七)违约责任;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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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3: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