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送面积不写入合同怎么办 |
释义 | 赠送面积不写入合同你可以坚持要求对方将赠送的面积写入合同,如果不写入合同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将赠送面积写入合同。合同中- -般需要写入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内容。 一、购房合同中基本条款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认购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认购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认购协议是指房买卖的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双方就具体房地产进行交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签订的认购协议中,有商品房销售的基本要素,如当事人的名称或名称、商品房的基本状况、房屋总价、付款方式等,则应是一种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样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三、内地新型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四)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五)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六)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七)违约责任;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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