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子是公房怎么处理 |
释义 | 夫妻双方可承租公房,优先考虑抚养子女、女方、残疾或生活困难者和无过错方。已购公房分割,如果一方未贷款购买房屋,在离婚时应平均分割;如果贷款购买,则双方共同偿还借款,仍平均分割;如果夫妻对房屋产权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建议取得房产证后再起诉。如果在婚前一方全款购买公房,其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法律分析 对于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 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2) 在男女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照顾女方; (3) 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 照顾无过错一方。 已购公房的分割如下: (1) 婚后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自己的名义购买公房而没有贷款的,虽然房屋是由一方购买的,但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应该平均分割。 (2) 婚后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自己名义贷款购买公房的情况下,双方应共同偿还借款,该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应该平均分割。 如果在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并且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意见不一致,诉至法院时,法院会告知当事人,取得房产证之后可以另行起诉解决房产分割问题。 (3) 婚前一方全款购买公房的情况下,该房屋是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无论是否取得房产证都不进行房产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