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问题缺少全面深刻的认识,没有处理好“潜绩”与“显绩”的关系,对领导关注的、要考核的“显绩”比较重视,对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关注不够。比如在农民建房、交通出行、教育卫生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关注度和投入力度与群众需求相比仍相对不足。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