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业贿赂是一种职权职务性利益交换行为,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了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手相关人员和其他能够影响交易的相关人员财产或其他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是一种贿赂形式,但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 针对商业贿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财产或者其他手段贿赂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对方单位或个人在账外暗中给予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明确给对方打折,也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七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 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