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支一扶有被开除的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有被开除的,三支一扶是毕业生基层落实政策,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 法律依据: 《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 第三条 服务期间的管理 (一)户档管理。服务期间,本市生源“三支一扶”大学生,户口转至家庭所在地;非本市生源“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以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暂时保留在学校,可以按规定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人事档案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服务单位所在乡镇党委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日常管理。服务单位负责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工作岗位,参照在职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并指定带教老师。服务单位所在乡镇负责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可以由服务单位安排,也可以由乡镇集中安排。服务期间,因报考执(职)业资格参加必需的培训,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培训,由所在单位按照在职人员的规定组织进行。团区县委要在本地区每个接收“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的乡镇择优选拔1-2名条件适宜的大学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并负责协调落实相关任职程序。各区县要引导并教育“三支一扶”大学生遵纪守法,立足岗位,虚心学习,联系群众,自觉遵守服务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服务单位的管理,充分运用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为基层群众服务。 (三)考核管理。区县人事局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凡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的大学生,由相关团区县委会同乡镇党委负责考核其担任团干部期间的工作情况,并将考核材料汇总报送区县人事局,考核情况存入本人档案,并报市 “三支一扶”办备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市 “三支一扶”办审核,颁发由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三支一扶”大学生应按照规定期限完成服务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或者本人申请不再继续服务的,经区县人事局审核后,报市“三支一扶”办批准,并履行相关手续。 区县人事局要对“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市“三支一扶”办。 (四)经费保障。“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服务期一般为2-3年,由区县人事局根据岗位需求,在《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中约定。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由服务单位所在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按照本市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上述费用及所需工作经费等,由市、区两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证。各项费用的具体标准、经费来源等另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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