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建造冷库按冷库的性质,办理证件也不一样。具体来说分以下几种情况。一.不用办理证件的情况。1.农村自留地、自家的地下室、单位食堂配套的小型冷库(面积几十平米),如果蔬保鲜冷库、果蔬气调冷库、食品冷库、海鲜冷库不需要办证;2.普通小型商用食品冷库,只需要营业执照;二.建造冷冷库需要办理证件的情况。1.药品冷库,需要办理证件:食药检局对接GSP认证及营业执照;2.工业冷库,涉及压力容器与压力管道、压力元件,需质监局与特检院对接办证;3.化工产品防爆冷库,则需与消防对接办证;4.其他证件:规模较大,机房、库房保温涉及安全与消防,则需与安全、消防部门对接办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