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绿灯、黄灯、红灯时,右转弯的车辆均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在直行车与右转弯车在同样受交通信号灯控制的情况下,直行车优先。若直行车不存在超速、违反交通信号灯等的过错情形,则右转车辆承担主要责任。具体要根据交通事故中双方的过错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