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揭退房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支付了30%的首付,但在交房日期房子尚未完工,购房者要求退房。房地产开发商同意,表示已办理房贷并向银行借款,退房会带来麻烦。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法律或购房合同规定的退房条件,购房者有权解除购房合同。购房者与银行之间的贷款关系独立于房屋买卖关系,购房者不买房,贷款仍需还清。在实际操作中,购房者首付部分可退还购房款,从银行贷款部分直接退还给银行,视为买方对银行的预付款 法律分析 去年,他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分别与房产中介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定好交房日期,同时支付了30%的首付。剩下的房款抵押给了银行。但现在已经过了交房日期,房子还远没完工,所以我提议退房。房地产开发商对此表示认同,但也表示自己已经办理了房贷并向银行借款,如果退房操作很麻烦。按揭房能退吗?贷款怎么办?首先,只要符合法律或购房合同规定的退房条件,无论购房人是否采用了按揭贷款,购房人都有权依法解除购房合同。当然,购房者与银行之间的贷款关系独立于房屋买卖关系,购房合同解除并不意味着贷款合同同时解除。也就是说,虽然购房者不买房,但由于购房者与银行之间存在债务关系,贷款必须还清。至于如何退还,一般认为属于购房者首付的部分可退还购房款会直接退还给购房者,而属于购房者从银行贷款的部分则会直接退还给银行,在实际操作中,视为买方对银行的预付款。 另外,按揭贷款购房时,购房者一般都要为所购房屋办理保险,而保险的受益人是贷款银行,所以在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时,别忘了解除保险合同。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如果签订的保险合同中没有不退保的规定,那么买受人可以在解除购买合同的同时解除保险合同。 结语 购房者可以根据购房合同规定的退房条件,依法解除购房合同。但需注意,购房者与银行之间的贷款关系独立于房屋买卖关系,因此贷款必须还清。在实际操作中,购房者需将属于首付的部分退还购房款,属于贷款的部分则直接退还给银行。同时,在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时,也需解除保险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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