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是有可能免于刑事处罚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如下: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一、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按规定,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将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根据不同情况,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还分为以下具体情况: 1、根据以下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不过,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注意,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因素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