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紧急避险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释义 | 刑法第21条第2款规定了紧急避险的相关内容。紧急避险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行为人找不到任何其他方法排除危险。紧急避险的限度是指行为人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超过了法律所规定的限度,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在紧急避险情况下,损害尽可能小的合法权益去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是紧急避险的目的所在。如果本末倒置,因小失大,避险是为了保护较小的利益,而牺牲了较大的利益,这种紧急避险就超过了必要限度。 法律分析 《刑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如果紧急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导致不应有的损害,则应对其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根据该条款,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在刑法理论上,把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行为,称为避险过当。避险过当不是一个罪名,在追究其刑事责任时,应当在确定其罪过形式的基础上,以其所触犯的我国刑法分则有关条文定罪量刑。 在避险过当的罪过形式中,大多数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就是应当预见到紧急避险所损害的权益大于或相当于其所保全的权益造成不应有的危害。当然,在少数或个别情况下,可能由间接故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构成避险过当。由于避险过当在主观上是出于保全合法权益的动机和目的,在客观上发生在紧迫的情况下,因此,对于避险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紧急避险要具备哪些条件 紧急避险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采取的。 2.必须是对正在发生的危险所采取的。 3.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即行为人找不到任何其他方法排除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措施。 4.紧急避险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三、紧急避险有限度吗 紧急避险有限度。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是指行为人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超过了法律所规定的限度,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 一是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超过了使受到正在发生危险的合法权益免遭损害所必需的强度; 二是在客观结果上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 在紧急避险情况下,损害尽可能小的合法权益去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是紧急避险的目的所在。只有牺牲较小的权益保护较大的权益,对社会、国家和人民才是有利的。 如果本末倒置,因小失大,避险是为了保护较小的利益,而牺牲了较大的利益,这种紧急避险就超过了必要限度。 结语 紧急避险行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以及本人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危险等。同时,紧急避险行为也存在限度,即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在处理紧急避险案件时,应当根据行为人的罪过形式和相关条文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t第一百三十三条\t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12-20)\t第一百五十五条\t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07-20)\t第十八条\t行驶中的交通工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交通工具最初停靠地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交通工具始发地、途经地、目的地公安机关也可以管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