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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党员转入转出规定
释义
    党组织关系转接有关规定为: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党员党组织关系应转入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长期居住地党组织,并非户籍所在地党组织。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三十二条
    基层党组织应当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对外出6个月以上并且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应当保持经常联系,跟进做好教育培训、管理服务等工作。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流出地党组织可以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
    流入地党组织应当协助做好流动党员日常管理。按照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组织流动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乡镇、街道、村、社区、园区等党群服务中心应当向流动党员开放。流动党员可以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
    对具备转移组织关系条件的流动党员,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应当衔接做好转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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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7:5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