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能做伤情鉴定吗?由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可以做伤情鉴定或者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肇事方给予赔偿,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可以作为伤残鉴定的参考标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是逃逸案件致人受伤的,需要对伤者进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用以确定案件的性质。还有不懂的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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