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固体废物 跨省转移 需要审批吗 |
释义 | 需要审批。以广东省为例:实施机关的权限: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行政审批实施机关的类别:行政机关(六)办件类型:承诺件(七)审批条件(本行政审批无审批数量限制):1、予以批准的条件:(1)申请单位完全具备办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许可的申请条件;(2)申请单位应提供其具备办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许可审批申请条件的相应书面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3)网上审批需按要求提供有关申报材料电子版。(4)外省接受危险废物的单位有资质和能力处理转移的危险废物。(5)接受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转移的书面意见。(6)其他国家和省对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原则上予以批准。那么接下来我们把这个问题延伸下: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核程序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向移出地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或地市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申请,领取并填写《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审批表》一式六份。2、 持《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审批表》到危险废物移入地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或地级市环保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3、 移入地地级市环保部门审核同意接受该批废物后,在《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审批表》上加盖公章并提供当地该危险废物接受单位的经营资格证明材料。4、 移出地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或地级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核。5、 移出地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或地级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发放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管理手册。6、与外地废物处理单位签订正式处理合同,准许转移废物。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内容,请仔细阅读。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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