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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公积金最短缴存多久可提取,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有什么条件
释义
    本文介绍了北京公积金提取的相关条件和流程。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两个条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自己和配偶在缴存城市没有自有住房且只能租赁住房;或者申请人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如果单位不给办理公积金提取,个人也可以办理公积金个人提取。此外,还列举了满足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的职工需要满足的条件。
    法律分析
    北京公积金的最短缴存时间是多少?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的联合规定,职工需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并且自己和配偶在缴存城市没有自有住房且只能租赁住房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租。
    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只有两个:
    1、申请人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
    2、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
    同时,如果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如果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想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有什么条件?
    根据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单位不给办理公积金提取怎么办?
    遇到单位不给办的情况,也可以办理公积金个人提取。根据规定,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
    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职工个人办理时,须将有关材料交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
    流程和办法都是一样的,所以劝各位宝宝们还是跟单位处好关系,可以省去不少麻烦。
    买房的时候没有用公积金贷款,也可以约定提取吗?
    如果买房时没有用公积金贷款,而是用的商业贷款,并不影响公积金约定提取的办理。你可以在办理公积金首次提取时同时办理约定提取,只需填好以下表格,《住房公积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交公积金管理部前台审核并录入提取记录单即可办理。
    如果土豪你买房压根就没贷款而是全款买的房,就没有必要约定提取了。根据规定,未使用贷款买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要进行公积金销户提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公积金销户提取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已办理公积金销户手续且已封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 职工及其配偶需要共同申请提取;
    3. 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 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则需提供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另外,提取公积金时还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并确保银行卡状态正常。如果提取的金额超过账户余额,则需将多余金额退回至职工个人账户。
    总之,公积金销户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职工及其配偶需共同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文件。
    结语
    北京公积金的最短缴存时间为3个月,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并满足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即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租。想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需满足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条件。如果单位不给办理公积金提取,也可以办理公积金个人提取。在办理公积金首次提取时,可以同时约定提取,但需填好相关表格并审核录入提取记录单。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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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7:0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