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确权都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1、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登记的材料。 2、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 3、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一、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证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证需要的证件是: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买卖登记申请书原件、已登记备案的房屋买卖协议原件等。双方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预告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相关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后向申请人颁发预告登记证明。 二、房屋居住权怎么办理 房屋居住权办理的流程是: 1、首先,当事人应当签订居住权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期限等; 2、其次,签订居住权合同之后,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3、再次,申请居住权登记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申请应当提交一下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4、之后,相关部门会对登记材料进行审查,自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上,则完成了居住权登记。 三、按揭的房子怎么办理房产证 第一、申请: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办理登记的申请材料。 第二、受理: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查验申请主体、申请材料,询问登记事项、录入相关信息、出具受理结果等工作的过程。 第三、审核: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根据申请登记事项,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进一步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登记的过程。 第四、登薄: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第五、核发不动产权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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