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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办不动产权证有什么风险
释义
    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继承、出租抵押贷款等活动
    我国对于物权采用的是登记公示制度,也就是说,必须经过合法登记,才能依法享受该物的所有权。因此,就购房活动来说,只有办理了不动产权证,才算得上是真正拥有了房屋所有权,这样一来,才能进行正常的买卖、赠与、继承等活动。
    另外,在没有不动产权证的情况下,即使已经签订了相关合同也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这类房子无法申请抵押贷款,房屋只是一个住所,它也就失去了变现、流转的能力。
    关于上述的这一点,对于房主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因为,如果房主把房子租出去,那么,租客是可以以房子没有合法产权为由,不交房租,当然了,在法律上,也大多会站在租客这一边,所以,房东是有苦说不出。
    2、房屋产权被开发商抵押在银行,购房人可能会钱房两空
    在实际生活中,购房者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些开发商为了周转资金,将已有项目的产权抵押给银行,申请到的贷款用来开发新项目。一旦开发商不能按时还款,别说办不动产权证了,就连房子也有可能会被银行拍卖,用来还开发商的欠款。
    3、房屋被征地、拆迁时,买房人无法获得补偿款
    一般来说,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即使购房者你交了房款了,但是,在实质上,房子还是属于开发商的。因此,如果遇到房子或所在土地被国家征用,那么,购房人是无法获得补偿款的。
    4、若遭遇一房两卖,购房人维权难
    还有一种情况是:开发商跟你签订了购房合同,最后却把房子卖给了别人,还帮别人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写着别人的名字。当然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购房者你还能把钱要回来就不错了,更别说接下来复杂的取证、维权过程让人身心疲惫。
    一、不动产权证书使用期限
    对于社会舆论关于不动产权使用期限的质疑,国土资源部正式回应,房屋所有权本身不存在期限问题。国土资源部在其官微中表示,《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使用期限”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而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问题。
    国土部表示,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中设置的“使用期限”并非可有可无。一方面,能够让权利人以及相关利害关系人清楚了解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权利的起止日期,需要续期的,方便权利人及时续期,依法保护合法权利;另一方面,有利于保障交易安全,便于在转让或抵押等交易活动中依法保障权益。国土资源部称,产权登记一直有“使用期限”。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的分散登记时期,土地登记也有限期,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就有反映;部分房地合一城市的房地产权证书上也记载了土地使用权期限。
    二、不动产权证书与房产证区别
    不动产权证书与房产证区别主要为:
    1、证件名称不同旧的房产证,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而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2、监制机关不同旧的房产证,监制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机构改革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而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监制单位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3、内页信息不同。房产证的内页信息主要记载的是房屋和土地两项内容;而不动产权证书的内页信息更为全面,除了记载有权利人、共有情况、权利类型、用途、面积等信息以外,还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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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2: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