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诺书是否足以起诉? |
释义 | 仅凭承诺书,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承诺书的内容包括了履行标的、双方的履行义务等可执行事项的,是对方的真实意思表达,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该承诺书有效,可以凭承诺书起诉。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附加承诺书可以作为证据吗? 合同附加的承诺书,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是有效的:1、除可以通过行为的方式作出承诺的以外,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2、要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3、承诺的内容要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第四百八十一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第四百八十八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合同附加承诺书能作为证据吗?? 合同附加的承诺书,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是有效的:1、除可以通过行为的方式作出承诺的以外,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2、要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3、承诺的内容要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第四百八十一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第四百八十八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承诺书可以转移债务么 承诺书可以转移债务,但是债务的转移要符合下列条件:该债务是合法存在的、可以进行转移的债务;债务人取得债权人的同意;且与第三人就债务人转让订立了书面的转让协议。 不起诉担保人的承诺有效吗 不起诉担保人的承诺有效的,但还需要满足如下条件:1、当事人具有民事诉讼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4、其他条件。 仅凭签收单能证明买卖合同成立吗 不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该内容由 李晓航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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