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缓刑后司法局的流程缓刑后的流程 |
释义 | 犯罪人员在被判缓刑后,应到司法所报道,接受社区矫正。判缓刑后司法局的流程:携带材料、复印件先去司法局报道进行备案、去住所地司法所报道进行备案、按时报道按照规定参加社区服务、每周进行汇报直到缓刑结束。 缓刑又被称为暂缓量刑或缓量刑,一般指的是对于触犯刑法,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的表现,且如暂缓执行期间确实不会再次危害社会的,即规定一个的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限内,犯罪人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 法律依据: 《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社区服刑人员,由其居住地司法所接收。 《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监狱应当在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假释罪犯离开监所以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刑满释放前,核实其居住地,告知其按照规定的时间向居住地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并令其作出书面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法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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