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判缓刑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判缓刑需要的手续是:法院委托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对拟判缓刑人员调查评估。之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并书面告知其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判决、裁定生效起三个工作日内,送达法律文书。最后,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及时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一、暂予监外执行一年的规定 目前尚没有明确规定,保外就医基本上为一年一批。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社区矫正机构发现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依法应予收监执行的,应当提出收监执行的建议,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同意后,报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收监执行决定的,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罪犯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原服刑或者接收其档案的监狱、看守所,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发现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依法应予收监执行而未收监执行的,由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收监执行的检察建议。 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刑期届满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及时解除社区矫正,向其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原判人民法院。 二、聚众斗殴判缓刑当场放人吗 聚众斗殴判缓刑不是当场放人,对判缓刑的,人民法院要核实其居住地后进行缓刑宣判,在缓刑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告知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县级人民检察院,然后才能放人,进行缓刑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三十六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罪犯,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其居住地。 宣判时,应当书面告知罪犯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期限和不按期报到的后果。 判决、裁定生效后十日内,应当将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时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检察院。 三、司法所调查评估意见书一般会怎么写 由法院交被告人居住地司法局处理,具体见《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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