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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职工申请困难补助条件
释义
    生活困难补助费申报条件
    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没有生活来源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2.祖母、母、妻年满50岁没有生活来源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3.子、女(包括遗腹子、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的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十六岁或残疾经过劳动行政部门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4.子女虽然超过十六岁但仍在普通中学或职业中学、普通高等院校(不包括军队院校和研究生)就读者;
    5.职工自幼由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年满60岁,女年满50岁没有生活来源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须依靠职工供养且共同居住者;
    6.独生子女其父母无论谁死亡,凡子女符合供养条件的都可作为供养直系亲属,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待遇。
    7、凡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直系亲属当时不符合供养条件的,以后虽然符合供养条件也不能列为供养直系亲属,不得享受有关待遇。
    
     该内容由 张迪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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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2: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