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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中承包人有什么权利
释义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中,承包人享有以下权利:
    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是承包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
    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公民个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
    4.转让承包经营权,这是承包人对其承包权的处分,一般是承包人无劳动力或转营他业而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收益应归承包人所有。
    5.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仍有权按集体组织规定的制度使用集体组织所有的农林设施,如灌溉设施、农机具等。
    6.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一、所有权人可以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吗
    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是由所有权与用益物权、所有权人与用益物权人之间的关系决定的。用益物权虽由所有权派生,但它是一项独立的物权,当事人依法取得用益物权后对所有人的不动产或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转让该用益物权的权利。用益物权具有直接支配性和排他性,可以依法直接行使权利,不受第三人的侵害和所有权人的干涉。比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发包人应当尊重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人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等等。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是用益物权人正常行使权利的基本保障。当然,如果用益物权人在行使权利时存在违背法律规定,未合理利用和保护资源等损害所有权人权益的行为,所有权人有权依法制止,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二、如何区别发包人和承包人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区别如下:
    1、在建筑工程领域,发包人的定义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者是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继承人。而承包人是指符合发包人条件并为发包人所接受的当事人;
    2、在职责上,发包人主要负责为承包人提供一定的工程条件,并且在项目中主要承担检查、验收的责任,而承包人则按照合同承担责任,接受发包单位的监督,保证工程符合越合同的约定。
    一、承包人的权利如下:
    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
    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
    4、转让承包经营权,这是承包人对其承包权的处分,一般是承包人无劳动力或转营他业而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收益应归承包人所有;
    5、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二、发包人的法律责任如下:
    1、如果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资金等资料的,需承担承包人的停工、窝工等损失;
    2、如果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法发包的,要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等。
    总之,通俗来讲,发包人就像用人单位,而承包人就像劳动者,只不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单位与个人的关系,而发包人与承包人是单位与集体的关系。建设施工中的工程项目一般都是通过承包制转交他人,完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所协商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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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6:5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