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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释义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人若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且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且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将失去继承权。但是,若继承人有悔改表现并得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列为继承人,则不丧失继承权。同时,受遗赠人若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则丧失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这些继承人将失去继承权:
    1.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 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 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 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律师补充:
    继承恢复请求权的构成要件包括:
    1、无继承权人须事实上占有遗产标的物。若无继承权人仅主张权利,或否认权利人的继承权,而没有占有遗产,则继承恢复请求权不能行使;
    2、遗产占有人须无正当依据地占有遗产。若占有人本身是基于质权、留置权或特定的合同债权而占有遗产,则继承恢复请求权不能行使;
    3、遗产占有人须否认权利人的继承权。遗产占有人并非基于否认继承权而无权占有遗产的,权利人应当主张相应的请求权,如物上请求权等,以获得救济;
    4、权利人须享有合法的继承权。如果权利人因特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其自然不能主张继承恢复请求权。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下这些继承人将失去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且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且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且情节严重。继承人有以上行为之一的,将失去继承权。但是,如果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同时,受遗赠人如果有前款第一款规定行为,将丧失受遗赠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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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7: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