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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姻中财产归属不明如何处理?
释义
    本文探讨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管理和使用问题。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但如果双方另有约定,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约定不明或无法查实的财产,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而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离婚时应按照约定分割财产。但如果双方约定只是针对婚前财产,或者约定婚后财产为共同所有,则不适用该条规定。
    法律分析
    一、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使用问题
    1. 如果夫妻分居两地,各自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 军人部分复员费、转业费以及礼金、礼物等,如果已登记结婚但尚未共同生活,或者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 对于约定不明或无法查实的财产,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二、婚后双方约定财产归属是先分割吗
    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照约定分割财产,则对那些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的一方有失公平。如果双方约定只是针对婚前财产,或者约定婚后财产为共同所有,则不适用该条规定。因为,如果未约定夫妻婚后财产分割的方式,夫妻婚后的财产大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则不会出现对一方不公的现象。
    结语
    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问题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使用问题需要夫妻双方进行明确的约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而对于家务补偿,则需要夫妻双方对婚后财产进行约定,并且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如果夫妻对婚前财产有约定,则不能适用该条规定。因此,夫妻双方应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明确的约定,以避免离婚时出现财产分割不公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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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1: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