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10日内不履行,怎么办? |
释义 | 判决书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包括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扣押、拍卖、变卖财产等措施。若上述措施仍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可随时请求法院执行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 法律分析 1.判决书生效后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 2.采取上述措施仍然不能偿还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拓展延伸 如何执行法院判决并追求合法权益? 执行法院判决并追求合法权益是保障公正司法的重要环节。首先,确保获得有效的法院判决书,详细了解判决内容。其次,与对方沟通,提醒其履行判决义务。如果对方拒绝履行,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申请查封、扣押财产,或申请强制执行通知书。同时,寻求法律援助或请律师协助,准备相关证据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保持与法院的沟通,及时提供执行进展。最终,通过法律手段追求合法权益,实现法院判决的有效执行。 结语 在保障公正司法的重要环节中,执行法院判决并追求合法权益至关重要。首先,确保获得有效的判决书,并详细了解判决内容。其次,与对方沟通,提醒其履行判决义务。如对方拒绝履行,可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财产,或申请强制执行通知书。同时,寻求法律援助或律师协助,准备相关证据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保持与法院的沟通,及时提供执行进展。最终,通过法律手段追求合法权益,实现判决的有效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一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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