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个人财产离婚怎么分 |
释义 | 夫妻双方离婚的,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应当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的,法院应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如果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等承担较多义务的,可以请求法院给以一定的补偿,如果夫妻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对其少分或不分。 一、离婚案中夫妻共同财产是如何分割的 离婚案中夫妻共同财产首先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其分割比例的。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与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进行判决。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违法行为的,如: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上诉违法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好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如果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等承担较多义务的或者夫妻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请求法院给以一定的补偿或者请求法院对其少分或部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